□ 法治時評
□ 林楠特
為進一步優化消費環境,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印發《市場監督管理投訴信息公示暫行規則》,上線全國12315消費投訴信息公示平臺,部署全國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消費投訴公示。公眾可在統一的平臺上查詢特定商家投訴情況、掌握投訴熱點、瀏覽本地最新投訴等信息。
伴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,消費者的購買意愿更加強烈,與此同時,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發生糾紛的情況也逐漸增多。相關數據顯示,2022年,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受理消費者投訴1310.38萬件,同比增長43.84%。而消費糾紛之所以不斷發生,除了商家誠信觀念缺失、法治意識淡薄之外,也與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有重要關系。
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,消費者享有知悉所購買商品或服務真實信息的權利。對消費者來說,獲取的產品或服務的信息越多,就越能減少發生糾紛的風險。正是因為這樣,消費者在購物前除了要了解商品的價格、性能、使用方法等之外,也希望知曉商家的信譽、對待其他消費者的態度、被投訴情況、解決消費糾紛的誠意和力度等。但這些信息往往涉及經營者的一些負面情況,經營者很難主動提供。
其實,這些信息都是消費者購物的重要參考,也是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范圍。為及時高效公開相關信息,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于去年11月在部分省區市開展了消費投訴信息公示試點,對消費者公示當地各類經營者的投訴情況,取得不錯效果。此次全國12315消費投訴信息公示平臺上線,更具有積極意義。把全國分散的投訴信息放在同一平臺進行公示,不僅方便消費者查詢,進一步暢通監督和維權渠道,降低購物風險;而且將倒逼企業更加誠信守法經營,更加注重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,更加注重自身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,從而完善售后服務,提升消費糾紛處理和預防能力。
信息不對稱是影響消費者購物的痛點之一,消費投訴公示作為完善消費領域信用體系的重要一環,是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有力舉措。建立平臺只是第一步,關鍵還要規范使用讓其充分發揮作用。這就需要有關部門都能按照規則要求,用好統一平臺,依法合理公開相關信息,促使消費環境透明度、經營者誠信度、消費者滿意度不斷提升。